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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节目灯光照明

作者:master 发布时间:2019-07-12 15:34:48 阅读次数:831
  电视节目灯光照明主要分为影视剧照明、演播室照明和电视新闻外景照明等方面。 (1)影视剧照明 影视剧照明同电影灯光照明比较接近,不同的是摄像机对于照度的适应范围要弱,但对色温的适应性要比胶片好一些。 (2)演播室照明 演播室照明作为特殊的塑型光效有着它自身的特点,即在确定布光方案前,要详细了解所用摄录设备的性能特点,并对播音员的面部特征作分析研究,同时还要考虑其他造型手段(如发式、服装面料和颜色等)对人物造型的影响,以便通过布光达到理想的画面效果。背景光的亮度要低于人物光,与人物光的比例宜在1:1.5至1:2之间。在布光时要尽可能减少阴影,把多余的光控制在播音员背后。在色彩运用上不要过深、过杂,宜用浅色调或中性色,色彩过重会影响播音员的服饰和形象,造成喧宾夺主。还要根据男女播音员的脸部特征,确定主光灯位。若两人的脸型差异较大,需分别设定主光,灯位的高低、角度要依人物脸型确定。主光是人物造型的主要光源,是塑造人物形象、体现人物轮廓和肤色气质的光,灯的方位角度要依据人物的面向和脸部特征而定。一般情况下,主光灯在播音员面向一边。布光中女播音员的灯位不宜过高或过侧,主光的位置一般在平行度的30°~50°,高度以坐姿时鼻影再偏下一点为佳。一般辅助光的影子不要过鼻梁,避免蝴蝶型鼻影,亮度与主光亮度的比例以2:1至2:1.5为宜。面光用来照射人物的正面,灯位一般在人物面部高度偏上,在机位上抛度的30°左右。也可采用双灯面光,即先用柔光灯进行面部照明,再用小型灯加眼神光。轮廓光是用来勾画人物线条和立体轮廓的光线,它能增强画面的纵深感,突出人与景物空间层次,在人物造型上能体现发饰、肩部服装的质感、立体感。其灯位一般在播音员背后上抛度45°~65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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